(修訂版) 一、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十二條、十三條; 2、《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七條; 3、《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八條。 二、申請條件 1、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從事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企業; 2、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并核準了相應工程勘察設計營業范圍; 3、符合《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0號)、《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實施意見》(建市[2007]202號)《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2號)、《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分級標準補充規定》(建設[2001]178號)、《海洋工程勘察資質分級標準》(建設[2001]217號)、《關于印發<建筑智能化工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等四個設計與施工資質標準的通知》(建市[2006]40號)等法規和規定所列條件。 三、申報材料 (一)首次申請、分立、合并辦理工程設計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在四川省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打印一式二份,電子文檔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①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企業章程或合伙人協議文本復印件(需附股東簽字或蓋章頁); ③企業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④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⑤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企業注冊所在地省級注冊管理部門蓋章的注冊變更表或初始注冊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復印件,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⑦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⑧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 ⑨公司關于企業資質合并、分立的相關決定及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辦理資質合并、分立時候提交)。 (二)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升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在“四川省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系統”填報、打印一式二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電子文檔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①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③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⑤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復印件,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⑥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及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⑦滿足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企業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工程設計合同主要頁的復印件;建設單位(業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試運行證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驗收文件的復印件。 (三)申請工程設計資質增項,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在“四川省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系統”填報、打印一式二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電子文檔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①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③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等復印件,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④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⑤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復印件,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⑥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及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四)申請設計綜合資質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在“四川省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系統”填報、打印一式二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電子文檔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企業法定代表人基本情況表、任職文件、身份證明復印件; ③企業主要技術負責人或總工程師的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或注冊執業證書、身份證明等復印件及“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④甲級工程設計資質證書正、副本復印件; ⑤大型建設項目工程設計合同,試運行或竣工驗收證明復印件; ⑥企業相應年度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審計報告復印件; ⑦注冊執業人員的注冊執業證書(加蓋執業印章)、身份證明復印件; ⑧專業技術人員初級以上職稱證書、身份證明復印件; ⑨工程勘察、工程設計、科技進步獎證書復印件; ⑩國家、行業工程建設標準、規范發布批準文件及出版物主要頁(包括出版物名稱、批準部門、主編或參編單位名稱、出版社名稱)復印件; ⑾專利證書、專有技術發布(批準)文件或工藝包認可、認定、鑒定證書復印件; ⑿ISO9001標準質量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⒀辦公場所證明,屬于自有產權的出具產權證復印件;屬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產權證和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的復印件。 (五)延續工程設計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在“四川省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系統”填報、打印一式二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電子文檔一份)。 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批需轉相關部門審核的另增加一份,用A4紙裝訂成冊): ①企業法人、合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②原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副本復印件; ③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加蓋執業印章的注冊證書復印件; ④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職稱證書、畢業證書等復印件,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 ⑤工程設計資質標準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人事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六)申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業首次申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工程設計施工資質申請表》(在“四川省設計施工一體化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填報、打印一式二份,電子文檔一份; 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③企業的驗資證明或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 ④企業章程; ⑤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簡歷及任命文件; ⑥ 企業技術負責人簡歷及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資格證書或注冊證書、職稱證書、主持完成的工程業績證明; ⑦企業注冊執業人員身份證明、資格證書或注冊證書、個人業績證明(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 ⑧企業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職稱證書、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個人業績證明(資質標準中要求提供的); ⑨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包括注冊和非注冊人員)與原聘用單位的解聘證明或有關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與現聘用單位簽定的勞動合同及社會保險證明; ⑩企業的工作場所及必要的技術裝備證明; ⑾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及技術、安全、檔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2、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增項、延續,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資質證書正、副本; ②企業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③企業完成的工程業績證明。 注: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企業需延續資質證書有效期的,應在有效期屆滿前30日內,通過初審部門向資質許可機關提出資質延續申請。未提出申請的,有效期屆滿后由資質發證機關收回資質證書。 四、其他要求 (一)附件材料采用A4紙裝訂成冊。附件材料應按上述所列申報材料順序列出詳細目錄和頁碼,并有目錄和分類編號; (二)申請人要如實填報《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企業法定代表人須在申請表上簽名,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申報材料要清楚、齊全,出現數據不全、字跡潦草、印鑒不清等難以辨認的,資質受理部門可不予受理; (四)以上申報材料均需提交復印件并核驗原件。復印件應加蓋企業公章,注冊執業人員注冊證復印件應加蓋個人執業印章鮮章。否則復印件無效。 五、辦理程序 (一)申請人需先登陸“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戶網站(www.scjst.gov.cn),進入“電子政務大廳”在“四川省勘察設計企業管理系統”中填報、《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企業資質申請表》并打印。 (二)申請人先向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資質申請,提交相關材料。其中,中央、省級管理的企業直接向住房城鄉建設廳申請。 (三)市、州或擴權試點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初審完畢,在資質申請表內簽署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報送公函及企業全部申請材料(需加蓋初審部門騎縫章)上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窗口; 申請材料由企業自行上報的,應經初審部門密封。 (四)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進行審核,在承諾時限內將審核意見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www.scjst.gov.cn)、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www.sczw.gov.cn)上公示; (五)公示期結束后即在住房城鄉建設廳網站(www.scjst.gov.cn)、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網站(www.sczw.gov.cn)上發布建設類企業行政許可審批決定的通告; (六)凡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審核的,由住房城鄉建設廳初審后上網公示,公示期結束后將對申報業績核查,再將初審意見和企業全部申請材料上報住房城鄉建設部;. (七)準予許可的,于取件承諾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證書(見取件須知)。 六、辦理時限 (一)法定時限:20個工作日。 (二)承諾時限:18個工作日。 七、收費依據、收費標準 不收費。 八、聯系方式 1、聯系電話: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住房城鄉建設廳窗口:(028)86947761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政審批處:(028)86913804 2、投訴電話: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028)86936179 86936381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028)85568206 3、網 址: 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www.sczw.gov.cn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www.scjs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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